常见问题

1、如何在广告平台操作下单?

答:在网站首页上方点击“东莞日报分类广告预订”,进入分类广告预定平台,根据提示选择您需要刊登的分类广告类型,继续按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可参照刊登流程演示视频)。

2、分类广告包含哪些类型?

答:分类广告分为“遗失声明”、“声明”、“公告”、“启事”等。企业或个人遗失证件或凭证等可选择“遗失声明”类广告;减资、解除租赁合同、公章备案重刻等可选择“声明”类广告;清算公告或撤销清算公告等可选择“公告”类广告;寻车或寻人等可选择“启事”类广告。

3、分类广告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遗失声明、声明、公告、启事类150元起登,超过39个字的,按50元/13个字收费;标题:60元/行。 寻人启事100元起登。100字以内100元;超过100字的,以每50字收费50元(不足50字的按50字计)累计。另外,一般不列标题。需另加标题的,标题按60元/行收费;需登照片的(限定3cm×2.5cm),加收100元/张;广告内容限定字数为300字以内。

4、登报内容一般是什么?

答:平台上提供刊登不同分类广告的参考样板(可下载),但仅供参考,具体登报内容以办证部门要求或个人需要为准。

5、办理分类广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客户需根据办理分类广告的类型提供相关广告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材料,详见下表。

刊登内容
需提供材料
遗失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保函、银行开户许可证、发票、抵押土地证收件书、他项权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刊登内容加盖公章
遗失报关证、从业资格证、毕业证、会计证、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卡、工作证等个人证件
身份证或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遗失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学校、村委会类遗失公章,提供其上级机关的遗失证明)
同时遗失营业执照和公章
工商登记查询资料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遗失土地证、房地产权证及其附属发票
相关部门查询资料及权属人身份证
遗失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复印件及权属人身份证(或开发商证明)
其他各类声明公告
刊登内容加盖公章(特殊情况需提供证明声明公告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6、如何上传资料?

答:办理分类广告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与在线客服联系,传真至0769-23126999、23126818;也可通过手机或相机拍照后上传至广告平台。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客服人员会电话联系客户进行更改或补充。

7、所办分类广告何时见报?

答:当天下午4时前办好刊登手续的分类广告,于次日见报;当天下午4时后办好刊登手续的分类广告于第三天见报;周五下午4时后及节假日期间办好刊登手续的分类广告,见报时间以客服人员通知为准。广告见报时间将以客服QQ或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客户。

8、付款完毕后发现登报内容需要修改,如何办理?

答:客户付款完毕,于办理业务当天下午4时前对刊登内容进行更改的,可致电联系客服进行修改;于当天下午4时后联系客服修改刊登内容的,刊期将延迟一天。

9、如何领取发票和报纸?

答:网上办理分类广告业务的客户只需在平台上填写快递信息,广告公司客服人员会在广告见报当天将免费赠送的两份样报连同发票一起快递给客户。

10、如何在网上查询定单进展情况?

答:客户在网上办理完刊登手续后,会接收到东莞日报广告平台发出的短信通知,客户登录到广告平台,在首页右下方的“进度查询”里输入通知内容的订单号可进行查询及后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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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日或节假日办理业务可登录https://www.dgrb.cn网站或关注“东莞报业广告平台”微信公众号即可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工作日再进行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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